后勤保卫处工作例会制度

为规范后勤保卫处运行管理例会的召开,促进沟通与合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方法、工作进度、人员及设备调配,追踪各部门工作进度,并进一步集思广益,提高工作执行效率,制定本制度。

、会议分类

1.处长办公会

2.处务会

3.部门工作例会

4.全体职工会

、会议时间

1.处长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2.处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3.部门工作例会一个月不少于2次;

4.全体职工会视实际情况需要提前通知。

  、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

一)处长办公会

1.会议主持人:处长办公会由处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2.会议参加人:处长、副处长、综合办主任。根据会议内容,可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处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会前须向主持人请假。

3.会议内容

研究向院汇报的重大问题、审定后勤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以及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等重大事项。审定后勤发展规划、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重点工作、阶段性中心工作、财务预算、职工绩效工资、职工福利等方案。

修订后勤处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审定部门

管理制度。研究处内人事问题、研究职工的表彰奖励和处分。

协调处理部门间交叉性工作,以及与上级部门、地方关系的重要事宜。

.审定五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收支及重大项目。

班子成员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问题。

4.议事规则

综合办负责处长办公会议题的搜集整理、会议安排、

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和会议资料的保管等工作。

处长办公会议题范围为: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

需要集体研究决策的事项,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应有充分的材料和明确的决策建议,重要议题应提交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等材料。

处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多数一致

的原则。由分管领导提出的议题,要首先发表解决方案、思路,其他同志按照职务由低到高进行充分讨论,最后由处长归纳意见。对经会议讨论尚不宜作出决议的议题,处长有权决定下次再议。处长办公会决议由分管副处长或综合办通知执行,分管副处长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

 处长办公会的议题及有关材料、会议讨论情况和会

议记录为机密的,所有相关人员不得泄露。

 处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由参会人员签字备案。

对因特殊原因未出席的班子成员,会后由综合办负

责人及时向其通报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二)处务会

1.会议主持人:处务会由处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2.会议参加人:处长、副处长、各部门正副职。根据会议内容可视情况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听取部门当前工作的进展汇报和今后的工作计划,并作出指导要求和安排部署;研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或意见;分管领导通报工作,沟通情况,对会议涉及的分管工作提出意见

会议主持人对全处工作例会进行总结,部署下阶段工作

讨论全处其它需要讨论和解决的事项。

4.议事规则

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内容提前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在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8分钟。

会议讨论的内容不得随意外传,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通知为准。

处务会综合办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部门工作例会

1.会议主持人:各部门负责人

2.会议参加人:分管领导、部门全体职工

3.会议内容:理论学习、思想交流,通报工作情况、部署安排工作等。

(四)全体职工会

1.会议主持人:全体职工会由处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2.会议参加人:全体职工

3.会议内容:宣布处工作进展以及将要采取的重大决策。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