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卫处车队运行管理办法

为规范车队运行管理,提高车辆运行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后勤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工作职责

1. 公共服务部为车队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车队管理、车辆使用审批、维修保养及保险费用审核、考核监督审核、安全培训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2. 车队管理员负责车队的日常管理和调度工作,做好驾驶员出车记录、安全培训及考核,车辆卫生、加油、派车、保养、维修、年审、保险、事故及应急处理,做好车辆行驶及驾驶员出车等管理台账和档案工作。

3. 驾驶员是车辆驾驶的具体执行者,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 规及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派车安排,增强安全行车意识,做好车辆保养、车体清洁及出车记录工作,及时排查隐患,确保行车安全。不得私自出车、私自换车,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车。

二、车辆管理

( 一)管理原则

1. 统一管理原则。车队所有车辆均由车队管理员统一调配,统一管理。车辆服务遵循“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为院公务用车做好保障。

2. 三定原则。车队车辆定人定车定职责,原则上不作调整,

如需微调由车队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批准后方可调整。

(二)派车管理

1. 车队管理员派车要遵循“先内后外”原则。首先在车队公务车辆派完的情况下,再租用社会车辆,特殊情况下除外。

2. 除实物保障车外,其他公务车辆按照相对均衡派车的原则进行派车。

3. 车队或驾驶员接到用车任务,及时报车队管理员填写车辆调度登记表,安排出车任务。未经车队管理员安排,擅自使用车辆,一经查实,按照私自出车处理。

(三)出车管理

1. 出车前,驾驶员首先检查车辆状况,包括油料、轮胎、车辆卫生等,同时,熟悉行驶路线,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位置, 确保及时出车。

2. 出车期间,确保行车安全,做好对乘车人的服务及车辆卫生工作,严禁行驶途中接打电话及借出差办私事。不得将车停 放在高档场所、娱乐场所等地。

3. 车辆完成出车任务后应立即归队,做好里程ETC费用登记。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期归队的,必须向车队管理员汇报,批准后可在申请地域存放,必须保证停放场所安全可靠。

4. 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定点停放制度。无出车任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节假日,除特殊工作需要外,车辆一律封存。无出车任务时,车钥匙存放车队。

(四)加油管理

1.严格落实“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并办理限制车牌号加油业务。车辆加油卡、苏通卡由车队统一充值。车队管理员每月对主卡充值金额、副卡圈存金额、实际加油金额明细及行驶里程进行统计,每月1个报表。

2. 所有车辆用油,必须持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不报销汽油发票。特殊情况需说明理由,如发现虚假报销,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车辆保养维修、保险及费用报销管理

1.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制度。承担车辆维修和保养的企业必须在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库名单中,所有维修保养须经车 队管理员确认后,填写车辆维修或保修单(详见附件1)。1000 元以下维修报车队管理员批准;1000元及以上3000元以下报公共服务部长批准;3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报处分管领导批准;5000元及以上报处主要负责人批准。

2. 车辆在外地必须维修时,须及时向车队管理员汇报,车队管理员按程序处理。

3. 维修或保养完成后,凭发票、维修或保修单报销。车辆维修更换的废、旧件应带回车队,交车队管理员查验登记。

4. 驾驶员根据车辆实际卫生情况,合理安排洗车,实报实销。

5. 车辆保险由车队管理员牵头统一办理,承担保险业务的企业须在省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库名单中,管理员确保保险不间断。

(六)报表管理

1. 公务车驾驶员每月底认真填写自己责任车辆的月报表并汇总到车辆管理员,管理员对报表进行分析后报部门负责人。

2. 月度报表按实填写,字迹工整,具体填报到报表中的每 项内容(见附件2)。


(七)收费管理

1. 收费标准由公共服务部根据市场运营标准制定。

2. 驾驶员按照派车单明细进行汇总,交由管理员审核后统一开票收费。

3. 收费标准详(见附件3

三、行为规范与奖罚规定

1. 车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每连续2 次不服从调度的扣除全年绩效10%。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车的,由管理员统一调配,确保正常工作。

2. 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严禁影响出车任务。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离开车队须向车队管理员请假,并说明原因、去向和归队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3. 出车迟到造成不良影响,被服务对象投诉的(以后勤处领导或公共服务部接到投诉为准),视情节扣除10-30%全年绩效。

4. 发生以下行为的, 一经查实,劳务派遣人员无条件辞退;在编职工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虚填报表的;

(2)未经管理员允许,私自出车的;

(3)虚开发票报销的;

(4)私自将公务车辆交由他人驾驶的;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5. 非工作日出车的给予200元/天补助,非工作时间出车的给予15元/小时补助。

6. 完成公里基数20000公里,在编人员拿后勤处同类人员全年全额绩效,超出公里按0.2元/公里发放车公里补贴。聘用人员年终按照0.4元/公里发放绩效。

7. 专职驾驶员做好院领导用车服务工作,发给全年绩效;全年出车超过20000公里的部分按0.2元/公里发放车公里补贴。

8.年终未完成公里基数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处办公会讨论决定 

附件.docx